2023广东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街道第三批招聘雇员21人公告
2023-11-29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184
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雇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雇员21名,主要从事公共服务辅助、行政执法辅助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街道统筹。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岗位一(15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9日后出生);
5.有责任心,有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吃苦耐劳,能适应在艰苦环境下工作,能接受轮班、加班,需要夜间巡查和应急值守。
(二)岗位二(5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9日后出生);
5.有责任心,有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较扎实的文字功底,吃苦耐劳,能接受经常性、长时间加班。
(三)岗位三(1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9日后出生);
5.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6.主要负责辖内残疾人服务工作,工作责任心强,有耐心、有爱心,有一定的文书及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基本的电脑操作和办公软件。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11号宏德科技大厦401-1,联系人:何先生。
3.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09:30-12:00,14:15-18:00)。
4.报名资料:本人近期正面证件彩照、《赤岗街道2023年第三批雇员招聘报名表》(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暂缓就业协议书(仅办理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残疾人证(岗位三报考考生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5.资格审查
应聘者按报名要求所需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应聘者应对提交资格审查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察、录用、试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组成。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遇体检不合格或医院建议复查但在两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或放弃体检者,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根据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由街道下属事业单位综合保障中心或综合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海珠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赤岗街道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实行优绩优酬制度,将视街道财力情况给予不等的年度奖励金。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本公告由赤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名。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招聘岗位,不得兼职,被聘用前已有工作单位的,应当于用工前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四)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七、其他
(一)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二)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赤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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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岗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28日
原标题:赤岗街道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93475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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